學費減免計算機 (2024-2025年度申請適用)
調整後之家庭平均每月收入 (即申請人在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的所有收入)
1. 申請人全年收入 (包括基本薪金、公積金、強積金等供款、年終雙薪、津貼、假期工資∕代替年假的工資、花紅、佣金 、因被撤職而領取的代通知金等)
=HK$
2. 申請人配偶全年收入 (包括基本薪金、公積金、強積金等供款、年終雙薪、津貼、假期工資∕代替年假的工資、花紅、佣金 、因被撤職而領取的代通知金等)
3. 申請人其他家庭成員全年收入 (包括基本薪金、公積金、強積金等供款、年終雙薪、津貼、假期工資∕代替年假的工資、花紅、佣金 、因被撤職而領取的代通知金等)
4. 其他收入(非由受僱而獲取的收入) (包括經商∕投資盈利*、銀行存款、股票等的利息收益、租金收入、每月領取的退休金∕孤兒寡婦金或恩恤金∕賞金*、子女及親屬的津助、離異配偶所給予的贍養費或生活費、再培訓津貼等)
5. 申請人家庭資產 5.1 地皮∕物業∕車位 (包括在本港∕國內及海外,但並不包括用作居所之物業) (a) 價值# (b) 截至2024年3月31日未償還的貸款數目 (c) 所佔權益百份比 淨值 = ${(a) - (b)} x (c)
5.2 車輛 (a) 估計在2024年3月31日的車輛市值^ (b) 截至2024年3月31日未償還的貸款數目 (c) 所佔權益百份比 淨值 = ${(a) - (b)} x (c)
5.3 投資 (在2024年3月31日仍持有的證券∕股票∕認股證∕基金等的市場價值)
5.4 其他投資 (a) 估計在2024年3月31日的淨資產淨值& (b) 所佔權益百份比 淨值 = $(a) x (b)
5.5 銀行存款 (包括所有港幣∕外幣的儲蓄∕定期∕往來存款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結存)
5.6 負債(銀行透支、貸款等截至2024年3月31日時未償還的貸款數目)
6. 平均每月租金或按揭供款 (上限為港幣$14,000) 自置
平均每月還款額 =HK$
租住
平均每月租金 =HK$
# 土地∕物業∕車位的價值,一般以其買入成本價計算,或按由合格的專業人士就評估此等土地∕物業∕車位所作出之報告書內之估值計算。此報告書必須為遞交表格日期前12個月內發出。倘此土地∕物業∕車位乃以惠贈形式獲得,則應遞交一份由合格的專業人士作出之估價報告。此報告書也必須為遞交表格日期前12個月內發出。
^ 車輛市值相等於其買入價扣除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的折舊。折舊一律以每年20%計算。
@ 證券投資的價值應以其在2024年3月31日股票市場之收市價計算。
& 其他投資包括申請人、申請人之配偶及其他家庭成員的獨資∕合夥人生意業務,也包括申請人及其他家庭成員在香港或海外的私人有限公司的投資。獨資生意的價值為其最近申報稅務局的資產負債表中的淨資產∕負債。合夥人生意及私人公司投資的價值為其最近申報稅務局利得稅的資產負債表中淨資產∕負債的所佔權益;其中,私人公司投資價值必須以由執業核數師核數後的資產負債表中的淨資產∕負債計算其所佔權益。
家庭狀況
申請人的配偶
Y N
受供養的父母
(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之受供養父母不計算在內)
0 1 2 3 4
受供養的子女 (包括申請學生):
就讀聖保羅書院小學/中學
就讀全日制高中課程 (中四至中六及全日制毅進文憑或相等課程)
接受至學士學位程度的全日制教育 (包括學前及小學至初中(小一至中三) 教育、職業訓練局、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及 專上院校的課程等)
就讀晚間/非全日制/特殊訓練課程或沒有上學
未滿18歲 (在2006年9月1日或該日之後出生者)
18歲以上 (在2006年9月1日之前出生者)